七、加强监管力度,确保招生质量
各高校要充分认识成人高等教育在建设学习型社会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将成人高等教育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中,加强管理,规范办学,克服片面强调经济效益的倾向。进一步强化生源质量意识,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而降低新生录取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一律不得委托各院(系)、函授站(点)、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坚决杜绝虚假宣传、体制外招生、异地举办脱产班、组织考生异地报考等违规行为,严禁超出规定的项目及标准向学生收取费用。对存在虚假宣传、组织考生异地报考、违规收费等行为的函授站(点)坚决予以撤销,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于函授教育条件好、教学质量高、办学规范的成人高校,在录取政策上将给予倾斜。各市教育局要加大对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坚决制止和惩处以营利为目的虚假和欺骗性招生宣传、违规招生行为。7